【好文】幼兒叛逆期


幼兒叛逆期

引用自:http://tw.myblog.yahoo.com/hom690915/article?mid=545&l=f&fid=25
分類:好文章分享 2011/01/08 01:10 分享 FacebookPlurkYAHOO!

叛逆期~
人生第一個叛逆期的五個發展特徵
作者:張瀞文 出處:親子天下

1至3歲學步期,是「人生第一個叛逆期」,全世界兩、三歲孩子的父母,都深為家中那個「天使和惡魔的化身」而困惑苦惱!學步兒「難纏」,是因為身心面臨了重大的發展。父母有哪些事一定要知道?又可以怎麼做,幫助孩子順利跨越這段從嬰兒轉為兒童的過渡期?
一歲的妮妮很喜歡將桌上的東西統統掃到地上。爸爸好言相勸無效,有次發火打了她,她當下哇哇大哭,隔天依舊以此為樂。
兩歲的小米想喝飲料,媽媽拿柳橙汁時他大哭大鬧,他說的飲料是多多,不是柳橙汁。媽媽好不容易弄清楚了,給他多多,他又氣得打翻,因為杯子不對!媽媽每天在這些戰爭中精疲力竭。
好幾次,奶奶帶著三歲的如如,開心去超市買東西。到了門口,她突然就耍起脾氣來,既不進店裡,也不回家,什麼都不要,任憑奶奶好話說盡,結局總是大哭一場。
西方「恐怖的兩歲」、東方「三歲小孩,貓狗都嫌」的「名言」,在有小孩的家庭流傳。短短幾個字的確安慰了父母,因為那代表了,或許全世界兩、三歲孩子的父母,都深為家中那個「天使和惡魔的化身」而困惑苦惱!
這個小人兒,常常讓你前一秒氣得快要爆炸,轉瞬間,卻因為他笑著奔向你給的擁抱,完全融化,棄械投降。搞不懂這個又哭又笑、大吵大鬧的小孩,怎麼如此的麻煩、難懂,卻又如此的可愛。
父母又愛又恨的學步兒
發展心理學稱一到三歲的孩子為「學步兒」。短短兩年間,孩子學會走路、學會說話、學會分辨人我好惡,嘗試許多生命第一次的體驗:嫉妒、憤怒……。
有人稱學步期是「人生第一個叛逆期」,常被拿來與青少年相提並論;學步期是嬰兒轉為兒童的過渡期,就像兒童轉為成人必須經歷青少年期一樣。
人生中不可能再有一個時光,在如此短暫的時間中身心面臨遽變,孩子面對的「成長壓力」,其實不亞於成人的生活壓力。這的確是個了不起的階段。
學步兒之所以「難纏」,是因為身心正面臨父母可能不知道的發展。
發展特徵一:感受並學習處理更多的情緒
研究發現,一歲半到兩歲的學步兒會開始試著去控制令他們苦惱的人或物。他們也會透過和同伴說話或玩玩具等策略,因應需要等待點心或禮物的挫折。
小人兒的心中,每天都有好幾種情緒在作怪:恐懼、害羞、嫉妒等。很多情緒都是孩子第一次經驗到,他必須面對並處理這些情緒,對他來說是人生的大課題。
根據約翰‧洛斯門(John Rosemond)在《兩歲小霸王》書中的說法,兩歲孩子的智能總是比體能發展得快,所以孩子可能已經知道事情的解決方式,卻無法付諸行動實現。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解釋,兩歲孩子已經有很多想法,但是語言能力卻還不夠成熟,無法順利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都會讓他們挫折及生氣。
父母可以這樣做:
父母可能因為孩子「很難搞」而苦惱,其實孩子也不好過。他絕非「故意」做對,只是處於身心遽變的不穩定狀態;他最壞的時候,正是最需要父母幫忙的時刻。父母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幫助他。
1.抒解他的情緒:台北市三民托兒所所長李慧娟認為,情緒化是幼兒的本質,這是他一生對光線、色彩及線條最敏銳的階段,所有他接收的都會反映在情緒上,有時也不知道原因,加上語言能力有限,很難表達其中細膩感知。對於孩子的情緒,先不要問理由,而是接受他:「你心情不好喔!」
2.教他更好的情緒表達方式:孩子有情緒時,不要壓抑,鼓勵他用語言表達挫折和憤怒。如果他的語言技巧還不純熟,試著幫他說,幫他重組句子,或用完整的語句重述心情:「沒辦法完成拼圖,讓你很生氣,對不對?」
面對正在發脾氣的學步兒,冷靜但堅定的和他說話可以幫助他消氣。你對待他的方式,就是他學習如何處理情緒的對象。
3.建議他另外的解決之道:學步兒其實已經有察覺情緒的初步能力,出現令人沮喪的刺激時,他會試著轉移注意力,或試圖控制。引導他說出感覺,並轉移注意力到比較舒服的情緒上,像是:「媽媽現在不在,不過等她回來,我們就可以一起讀故事書了。」
發展特徵二:是個追求自主的探險家
心理學家艾瑞克森認為,一到三歲是人格發展成「活潑自動」或「羞愧懷疑」的關鍵。這個階段兒童必須學習「自主」──吃飯、穿衣、大小便等。若無法獨立自主,孩子可能會轉而感覺羞愧、懷疑自我能力。
突然學會走路、說話,讓孩子的探索疆界更為廣大。為了追求獨立自主,他可能有一些危險動作:堅持自己過馬路、自己喝熱湯、拿剪刀剪紙等。
孩子想知道這東西是什麼?可以做什麼用?能夠打破嗎?透過接觸把事情弄清楚,是個停不下來的小探險家。這些探險幫助他建立自主能力,分辨人我,了解自我地位。
父母可以這樣做:
凡事堅持自己來,是孩子發展個性的宣示,透過這個過程,他成為有自己思想的人。
1.給他無障礙探索環境:將家中危險物品盤點清楚,如清潔劑、藥品、刀子等,或是珍貴的物品,如水晶、名貴陶瓷等,收到孩子拿不到的高處或放入有安全栓的廚櫃中。同時將孩子可以探索、觸摸、試驗的東西拿下來,放在他可以隨手拿到的地方。在他高度可及處留下一個「寶寶的櫃子」裝他的玩具和物品,讓他可以盡情翻箱倒櫃。
洛斯門在《兩歲小霸王》一書提醒,孩子大約兩歲半左右會有分辦是非的能力,這時候父母可以慢慢將一些物品歸位,並且向孩子介紹,讓他摸一摸、聞一聞,充分滿足好奇心,再放回原位。並且教孩子分辨哪些是可以玩的玩具、哪些不能亂拿。
2.教孩子如何安全探索:這時候的孩子樂於學習,尤其是與生活有關的一切事物。
孩子想自己吃飯時,準備易拿握、不易摔壞的碗和湯匙給他練習,並忍受孩子練習吃飯時滿地食物、滿嘴飯粒、滿手油膩膩的情況。孩子想玩水時,與其禁止,不如開放一個小小空間讓他知道在哪裡玩、怎麼玩。孩子想幫忙家事時,拿安全的刀子讓他幫忙切香蕉,分配個碗讓他洗。
3.引導他達成目標:好的引導需要清晰的步驟。若父母希望孩子進到家裡就去浴室洗手,就必須帶著他做,並且一個一個步驟講解。「把袖子拉起來,水龍頭打開,雙手沖濕,壓一次泡泡,手心手背搓搓搓,把泡泡沖乾淨,手擦乾。」更重要的是,把任何的引導和生活教育都當成遊戲,帶著孩子做,並且樂在其中。
發展特徵三:變得更為倚賴
這個時期的孩子也會出現另一個極端:更倚賴。在嬰兒時期膽大包天的孩子,可能突然變得黏人、膽小,怕陌生人、怕分離、怕黑或打雷。
因為探索讓他知道世界比想像中更複雜,他不了解自己能力的極限,甚至會感到不安全,轉而更倚賴照顧者。這是學習獨立的過程。
另外一個可能是,他的想像力(抽象思考)開始發展。所以報紙發出窸窣的聲音,會讓他覺得報紙變成活的東西,或可能做出可怕的事。
父母可以這樣做:
對於孩子的倚賴,洛斯門建議:
1.允許孩子黏你:為了學習獨立,孩子必須先接受、處理他的不安全感,父母能夠給予安慰是最好的。足夠的安全感使他有信心探索世界。讓他黏你,將來他就不會那麼黏;在他需要時抱抱他,最後他就不會那麼需要人抱。
2.讓孩子相信你有能力保護他:孩子害怕時,不要問他為什麼,因為他說不清楚;但也不要輕視他的恐懼。先接受他的心情:「我知道你覺得黑黑的很可怕。」或認同他的感覺:「我小時候也怕黑喔!」
接著運用使他害怕的想像力趕走恐懼。請他想像有個超人叫「嚕嚕」,害怕的時候叫嚕嚕的名字,嚕嚕就會進房間把妖怪趕走。
3.穩定的生活作息:《聽,寶寶在說話》一書指出,幼兒強烈獨立慾望的初兆之一是恪守規則。兩歲孩子會嚴格遵守從觀察學得的某些規則:何時該做什麼事?什麼東西該放在哪裡?可預期的生活節奏,可以帶給孩子安全感。
發展特徵四:公然挑戰父母,愛說「不要!」
學步期的孩子愛說「不」,因為孩子突然發現,這個簡單的字竟然可以拒絕大人的指示。弘光科技大學講師李淑如解釋,在小孩心中,大人世界原來是絕對權威的,當他敢挑戰、敢嘗試碰撞原來很權威的大人世界,正是「成長」的宣示。
孩子的反抗行為(例如:一直將桌上的物品往下丟、做所有你告訴他「不行」的事、替他穿衣或餵他吃飯時猛搖頭說「我不要」等),都是在測試限度(你的耐心限度、你的規則限度,以及他影響及改變環境的能力限度)。孩子正積極按自己的極限處理事情,看看事情不是原來的樣子,會是什麼樣子?
父母可以這樣做:
父母會感到困惑:原先那個快樂、可人的孩子,怎麼變得如此難纏、固執、為所欲為?面對公然挑戰父母權力的學步兒,你可以這樣做:
1.欣賞他的勇敢:你的孩子又「長大」了,而且很勇敢!如果你發現自己真的很難「欣賞」,不妨採用《幼教老師的教養魔法》書中的建議:每一天的結束前,寫下十件今天孩子做得很棒的事。這有助於你更正面看待孩子的作為。
2.故意投降:《聽,寶寶在說話》一書建議,處理學步兒煩人的不適當要求,最好的方式是故意投降,讓他發現要求並不適當。例如他堅持夏天穿最喜歡的毛背心,就讓他穿,讓他體驗不舒服的感覺,自動把背心脫掉。
3.轉移注意力:有立即危險的情境,就不適合讓孩子做決定,應該將他抱起並限制其行動。最好的方式是轉移他對眼前事物的注意力,到新的、有趣的事情上。
4.堅持他該有的常規:不論你覺得他是如何霸道、難纏,都必須維持他應該遵守的常規。任何讓步都會使他覺得越界是件容易的事。如果已經講清楚規定,孩子還不為所動,不妨使用安妮特‧卡斯特尚(Annette‧Kast-Zahn)在《每個孩子都能學好規矩》書中的建議,使用「壞掉的唱片」這一招:重複幾遍孩子應該做的事,不要理會他的反對。讓他知道,你體諒他、接受他,但只有你才是掌控局勢的人。
5.好的身教:可喜的是,和「宣示獨立」一起出現的是「社會參照」的運用增加;孩子在決定自己要如何面對新刺激時,會先看爸媽的反應。例如在路上遇到一隻大狗,孩子會先觀察父親的臉,才決定他要怕狗呢,還是趨前去摸摸狗。
孩子表面上處處與你作對,其實一言一行都模仿你。面對又哭又笑、情緒起落大的學步兒,「身教」勝過更多的教育理念。
發展特徵五:以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
學步兒以為別人所想、所見、所感覺的,「理應」跟他一樣,無法理解每個人有不同的想法。經常遇到的例子是:玩捉迷藏時,他把頭埋進棉被而露出整個屁股,卻喜孜孜以為自己躲得很好。或把最喜歡的海綿寶寶送給你,以為他喜歡的東西,全世界也都喜歡。
正因如此,當他無法我行我素時,就會尖叫、生氣、踢、咬、打人。
但是「以為自己是世界中心」的狀態,也會隨著成長改變。洛斯門舉認知心理學家皮亞傑的理論說明,孩子三歲時,對父母有「全能迷思」,相信父母無所不能、無所不知。這個時期,也是孩子從「自我中心」過渡到「父母中心」的關鍵時刻。
父母可以這樣做:
這時期,父母有個「艱鉅」的任務:既要接受他以為自己是宇宙中心的心情,又要溫和堅定的讓他知道,他並不是宇宙的中心。
1.和孩子建立好關係:在他不搗亂時給予更多關注。他有危險動作時,盡量用「你可以……」取代「不可以……」。另外,還要練就一身轉移注意力的功夫。孩子開始「盧」時,找到更吸引他的事物。盡量讓局勢掌控在你手上,這樣也會讓孩子有安全感,順利過渡到「父母中心」。
2.固定的「媽媽時間」:洛斯門建議,每天早上和下午各撥出三十分鐘給孩子,告訴他這是「媽媽時間」,和他一起玩、看書,同時將定時器撥到三十分鐘。告訴孩子,鈴響的時候,你就必須回去工作。一開始,孩子或許會抗議,但如果你的態度堅定且持續,他很快就會適應。
3.夫妻間要多注意彼此:孩子會以為自己是世界的心中,是因為在生活中,他總是家裡的中心、眾人的焦點。父母必須少注意孩子一點,多關心彼此一些,先做好夫妻、才做好父母。試著交辦孩子一件專屬的家事,讓他為家裡做些貢獻。
用「體諒」取代「耐心」
當父母需要耐心嗎?這是肯定的。如果能夠了解孩子的發展和特質,你就不會期待兩歲的孩子願意分享、三歲的孩子控制脾氣。減少不切實際的期待,可以過著挫折比較少的日子。
更高的境界是,父母可以真的理解孩子的不同,以體諒取代耐心。
發展心理學博士周育如提醒,人類的發展並不是像小豬變大豬、小牛變大牛這樣的「連續發展」;比較像是毛毛蟲變蝴蝶、蝌蚪變青蛙這樣的「階段發展」。毛毛蟲的樣態、食物、生活方式,甚至對世界的理解(如果毛毛蟲可以表達的話),與蝴蝶是那麼的不同。孩子並不是一個「具體而微」的大人,成長不是「量」而是「質」的改變。這是一種本質上的差異,不僅僅是程度的不同而已。
有了體諒,還不足以讓你當個篤定的父母。身邊的人總是好意的提供教養法則──尤其當孩子處於情緒風雲變色的學步期。有人認為不可任孩子為所欲為,得好好管教;有人認為「孩子懂什麼,大一點再教」才是對的;有人說「打就對了」;也有人說,打會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
李淑如認為,面對那麼多好意的建議,關鍵是「你覺得最重要的是什麼」。
《幼教老師的教養魔法》一書建議父母,花幾分鐘為自己建立「教養白皮書」,思考「你對孩子抱持的期望」「你會如何描述身為父母的自己」。白皮書不需要其他人認可,只是藉此讓你在教養孩子時有「自己的主張」。書中強調,父母所使用的方法,不應該和本性與價值觀有太大不同。
就算你對所有教養建議執行無誤,孩子還是可能出狀況。所有學步兒的父母(或者所有的父母),都要很有彈性和幽默感,對孩子帶來的讓人驚奇的混亂,一笑置之。
父母不妨為家中那個好奇、樂於探索、堅持自我、勇敢挑戰的學步兒拍拍手,他正在經歷人生最快速而混亂的成長,卻樂此不疲。也為身為學步兒父母的自己鼓鼓掌,因為你正在做世上最難為的工作,卻絲毫沒有退縮,並認真思索如何給你的學步兒更多的理解和愛。
什麼時候可以打孩子,什麼時候絕不能打?
6種情況下不能打孩子
  如今,信奉「沒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長」理念的人應該不在少數,持這種觀念的人肯定會反對打孩子,甚至認為打孩子是愚蠢的,是父母自己無能,是不會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孩子的一種表現。的確,在以下很多情況下,是不能打孩子的。
  1.孩子犯錯誤,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楚。
  2.孩子所犯的錯誤,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媽媽自己都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應該怎麼做,沒有很好地在這方面以身作則時,不要急著去打孩子。等自己改正了這方面的錯誤,清楚地知道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做時,再去懲罰也不遲。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為這時打孩子往往只是發洩自己的憤怒,懲罰時往往會失去分寸,會忽視孩子犯錯誤的原因,也很難給孩子講清楚為什麼要打他,很容易失手打傷孩子。應等自己怒氣平息了,頭腦清醒了,再實施懲罰。
  4.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5.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
  根據心理學家埃裡克森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3歲的孩子處於遊戲期階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強烈,同時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發展,自我統一性開始出現,而3歲前的孩子,這一切都沒有出現,或者只是剛剛發展。
即使是有的孩子過於頑皮,體罰他的時間也只能提前到1歲半,對於1歲半以內的嬰兒是絕對不能進行體罰的。
因為在這一年齡段,孩子的活動主要是滿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為吃、喝、拉、撒、睡帶來的條件反射,是無意識的。在這一階段體罰孩子,會影響他們做出正常的生理與心理反應,導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在1~3歲的階段,孩子處在自主性與羞怯和疑慮之間搖擺的階段。兒童迅速學會走、爬、推、拉和交談等許許多多的技能,學會了如何抓握和放開。
他們不僅把這些能力應用於物體,而且還應用於控制和排泄大小便。換句話說,兒童現在能「隨心所欲」地決定做還是不做某些事情。
父母必須按照社會所能接受的方向,履行精心保育兒童行為的任務,而又不能傷害兒童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如果父母使用體罰,兒童就會感到疑慮而體驗到羞怯。
  育兒小貼士:在孩子3歲前的這一年齡階段,面對孩子的無理吵鬧,面對孩子幫倒忙,父母往往是最頭疼的,既要管住孩子,又不能體罰他們。怎麼辦?您不妨採用以下辦法來教育犯了錯誤的孩子:
1 冷處理。當孩子無理吵鬧時,不去搭理他,更不要給孩子以積極刺激,避免孩子在自己吵鬧和大人滿足要求之間建立條件反射。
2 自然後果法。對於喜歡亂碰東西的孩子,在不造成肉體傷害的情況下,可以讓他碰一碰煮熱的食物,讓他直接體會到其中的危害。
3 用生氣的表情告訴孩子他的行為不對。你可以把自己的憤怒寫到臉上去,這一階段的孩子,已經學會看大人的臉色行事。看到大人的憤怒表情,很多孩子會停止自己的錯誤行為。
4 講明道理。給孩子講明一些簡單的道理,說清楚這樣做會給他帶來的直接傷害。比如,你亂碰開水瓶,會被燙著的,到時候會像打針一樣痛的。
6. 6歲以後要盡量少打,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
  一般而言,孩子6歲以後就應盡量減少體罰,而到了12歲就應完全停止了。6歲以後,多數孩子已經進入學校了,獨立自主意識有了較好的發展,自尊心越來越強,開始努力地做事情,渴望著憑借自己的能力、勤奮,不斷帶來各種成就。
這時體罰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喪失成長所必須的成功體驗,影響人格的健康發展,養成消極、自卑的人格;而且在這一時期進行體罰,孩子能夠清楚地記住父母對自己的體罰,在心靈蒙上一層陰影。
  進入青春期後,兒童在肢體運動、認知、道德感等方面日漸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統一的自我。他們強烈感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獨特的個體,具有認識自我、表達自我、張揚自我的強烈要求。
如果這時體罰孩子,他會感到這是對自己人格的嚴重踐踏,產生強烈的牴觸心理,一些男孩子甚至還會產生某種報復與逆反心理;
而且,隨著知識的增多,他們會清楚知道父母的這種做法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種違反法律的錯誤行為,因而會對父母產生不良印象,認為他們不遵守法律。
4種情況下可以打孩子
  在中國,父母打孩子,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採訪現在的父母時發現:儘管有少數人不打孩子,但多數還是打的。
如果你認為「不打不成才」,「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是禍害」等觀點是有道理的,如果你經常不能通過積極的鼓勵,也不能通過講道理讓孩子遵守規則,那麼你可能認為在以下情況下,父母或許可以通過 「打」的方式,給孩子以威嚇,使其改邪歸正。
  1.如果孩子喜歡觸摸一些危險物,喜歡到一些不安全的場所,但由於孩子年齡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為的嚴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裡人又沒有足夠時間看住孩子時。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歡撥弄電源插頭、開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時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將會發生不堪設想的後果。
  2.當孩子某些作為、習慣、心理傾向,長大後有可能發展為違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為時。比如:從家裡偷過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有很多小男孩喜歡打人欺負比他弱的孩子,並以此為樂。
  3.過於自私、自我中心傾向嚴重,心中絲毫沒有他人的位置。
  有些從小被寵慣了的孩子,從來不願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東西,不懂得要關心他人,長此以往,進學校後很難與同學相處,走上社會後,無法適應社會。對於流露出這種傾向的孩子,父母要及時幫他們糾正。
  4.父母或老師已多次提醒他有規則存在,但他仍然故意犯規時,或者犯規後還絲毫不認錯,下次還想再犯時,可以打孩子。簡單地說,屢教不改時,可以打他。
  特別提醒:孩子不能亂打筆者雖然主張在有些情況下,可以打孩子,但也不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殘酷、虐待性地責打孩子,或者沒頭沒腦地亂打一氣,逮住哪裡打哪裡,不管是頭部還是臉部。不要用任何工具如鞭子、拖鞋等,用手打屁股就可以了,絕不允許拍打孩子的頭、眼睛和耳朵。在實施體罰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及時懲罰,不能倒算帳。要堅持隨錯隨罰的原則,這樣孩子所做的錯事就能與懲罰帶來的不愉快建立起聯結。這樣,他以後再做這些錯事時,會立刻想到懲罰帶來的不愉快體驗。
  2.講明道理,告訴孩子下次應該怎麼做。懲罰時,要告訴孩子為什麼打他。打只能阻止錯誤行為再次出現,但它本身不能帶來正確行為。只有孩子明白自己的錯誤以及造成的危害時,才不會再犯。由於孩子年齡小,即使這次真心說「下次不敢了」,但可能不知道下次應該如何做?
因此,父母有必要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引導,告訴他正確的做法。而且,還要考慮到自己提出的做法是不是超出孩子的界限,給他的建議是否容易做到的,而不是孩子根本做不到的。
  3.不要在外人面前打孩子。孩子儘管小,但有自己的臉面,尤其是在小夥伴面前,他是不甘落後的。一旦別人知道自己挨打了,稍大一點的孩子可能會像大人一樣覺得這是奇恥大辱。
  4.不能經常打孩子。俗語道:「常罵不驚,常打不怕。」孩子要是經常挨打,由於「久經沙場,千錘百煉」,就會變得「軟硬不吃,刀槍不入」。記住,體罰絕對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
資料來自 瑞麗女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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