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產檢時程與檢查項目

產檢時程與檢查項目

第一次產檢是在妊娠八週以後,此時胚胎約1.5~2公分,胚胎也有心跳了,此時會發給準媽媽孕婦健康手冊。 健保給付十次產檢,包括:妊娠第一期(妊娠未滿十七週)給付二次。妊娠第二期(妊娠十七週至二十九週)給付二次。妊娠第三期(妊娠二十九週以上)給付六次。

按照時程持媽媽手冊產檢,可免部分負擔,只需支付掛號費,所以手冊應好好保存,如有遺失,應向原領冊之醫療單位申請補發。 即使在某些原因下沒有孕婦健康手冊(例如忘記攜帶),也可以健保卡或健保IC卡產檢,但需付部分負擔。若有突發狀況,要多看幾次產檢,也是持卡支付部分負擔即可。



*健保新措施

近來有些醫療院所參加「週產期照顧計劃」,產檢時間和產檢次數與原先的制度有不同,孕婦如到有參加此計畫的醫療院所產檢,醫護人員會在手冊上黏貼該計劃所使用的「產前檢查給付使用紀錄表」(手冊上第26頁,用來蓋醫院章的表格)。 全國各地區使用「週產期照顧計劃」的醫院建議產檢時間不盡相同,與原先的健康手冊上載明的時間也不同。準媽媽們在第一次產檢時醫院會給予新的產檢時間表。由於此計畫屬於試辦階段,其中有些差異需要去適應,準媽媽們應耐心聽醫護人員的解釋,並配合醫護人員建議的產檢時間。另外從93年1月起,就診資料會登錄健保IC卡內,只要帶卡片看診即可。

引用自:http://www.babyhome.com.tw/info/event/2007/parents/parent_p1.php#102



*一般產前檢查

懷孕七個月(28週)以前,每四週一次。

懷孕八到九個月(29-35週),每二週一次。

懷孕第十個月(36週)以後,每一週一次。



*中華民國週產期醫學會建議之產檢時間表

週數  檢查項目

第06週 驗孕(可以作超音波檢查確定胚胎著床位置)。

第08週 領取媽媽手冊並驗血。

第12週 早期唐氏症篩檢(抽血加上超音波檢查)。

第16週 例行產檢(高危險群接受羊膜穿刺)。

第20週 胎兒超音波篩檢。

第24週 糖尿病篩檢。

第28週 抽血檢查(B型肝炎、梅毒血清及德國麻疹)。

第30週 例行產檢。

第32週 例行產檢。

第34週 胎兒生長超音波評估,驗血。

第36週 例行產檢。

第37週 例行產檢。

第38週 例行產檢。

第39週 例行產檢。

第40週 例行產檢。

註:例行產檢項目,包括問診、身體檢查、實驗室檢查。

引用自:http://www.babyhome.com.tw/info/event/2007/parents/parent_p1.php#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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